公告日期:2024-10-16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1159 证券简称:安达物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安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求等原因,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二)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16 日,天津安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洪金先生和郝凤荣女士或其指定第三方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的条件:
1、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公告编号:2024-022
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或邮寄发送书面申报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事宜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实际控制人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期间,若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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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或公司股票近 60 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孰高为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股份的 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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