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1161 证券简称:伊菲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全国股转公司作出降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被作出降层决定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公告降层调整决定日:2023 年 4 月 25 日
预计降层调整生效日:2023 年 5 月 9 日
调整前所属层级:创新层
预计调整后所属层级:基础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挂牌公司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营业收入均低于 50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两年营业收入持续下降,将被调整至基础层。根据伊菲股份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其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营业收入均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上述降层情形。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将伊菲股份调入基础层的决定(股转公告〔2023〕178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对降层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全国股转公司降层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提交复核申请。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股
转公司将自 2023 年 5 月 9 日起将其调入基础层。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将被调整至基础层,且自调整至基础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再次进入创新层。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调整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3-015
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并谨慎决策。
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