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0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1161 证券简称:伊菲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徐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57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44
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4,57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
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4,57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告编号:2023-044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由东兴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4,57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4,57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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