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菲股份: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接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接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告
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伊菲股份”) 于 2014 年9月 25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公司”) 由开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证券简称:伊菲股份,证券代码:831161。
通过与伊菲股份友好协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拟承接其主办券商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公司对伊菲股份自挂牌以来的业
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公司认为,自 挂牌以来,伊菲股份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了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 真实、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同意承接伊菲股份主办券商工作,并于 2023 年11月14日与伊菲股份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 及《持续督导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自全国股转公司
对伊菲股份变更主办券商事项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023 年 , 全
国股转公司向伊菲股份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无异议的函》, 因此,上述协议于 2023 年 日 生效。
本公司已对伊菲股份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 进行必要的调查,将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 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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