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26
公告编号:2021-036
证券代码:831162 证券简称:天河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团山东路 5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保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920,7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1-03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920,7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920,7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1-036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
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生效日为双方签署且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南京天河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920,79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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