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4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13: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3 日 15:00—2024 年 9 月 24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75 派诺科技 2024 年 9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3)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如需);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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