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专人送达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间、召集人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再经其他部门批准,不需要再履行其他手续。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有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念东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控股子公司珠海兴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控股子公司珠海兴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控股子公司珠海兴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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