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5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1186 证券简称:金鸿药业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药监局确认公司药品头孢地尼片视同通过仿制药
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头孢地尼片两个规格的《药品补充申请 批准通知书》,批准该药品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 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头孢地尼片
剂型:片剂
规格: 50mg、0.1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受理号:CYHB2340014、CYHB2340015
通知书编号:2024B01199、2024B01200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 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和《关
公告编号:2024-003
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 年第 100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 价。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 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 选用。药品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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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