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1188 证券简称:正兴玉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李国强、许先展、余世友、独立董事蔡少河、蔡镇顺、庄卫东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未收到董事郑国刚对本公告内容确认的回复。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第二届管理团队拒绝与第三届高级管理团队换届交接工作,继续占据公司的经营场所、印章、财务资料及公司证照等经营必备的资源,多次向第二届高级管理团队提出协助配合共同完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至今不予理会且拒绝提供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所需的资料,导致公司董事会无法编制年度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
该所于 2021 年 3 月 16-26 日完成了现场审计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团队至今未收到任何审计报告资料,导致公司董事会无法编制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 年 4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向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
出了《关于正兴玉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事项的告知函》,公司将召开董事会研究和讨论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对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风险提示
如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
停牌的风险;
如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存在被
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珂
联系电话:18090112333
邮箱地址:1043911899@qq.com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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