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1188 证券简称:正兴玉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李国强、许先展、余世友、独立董事蔡少河、蔡镇顺、庄卫东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未收到董事郑国刚对本公告内容确认的回复。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东华园 2307 号东华假日酒店冬韵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4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国强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郑国刚因无故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应对措施》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1
由于公司第二届管理团队继续占据公司的经营场所、印章、财务资料及公司证照等经营必备的资源,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多次向第二届管理团队提出协助配合共同完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之请求,公司第二届管理团队均不予理会且至今拒绝提供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所需的资料,导致公司董事会无法编制年度报告;同时,亚太会计师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亚太会计师已经完成了公司现场审计工作,但经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沟通,其至今均未向第三届管理团队提供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等年报编制资料,导致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
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拟采取如下应对措施预案,以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将继续尝试与第二届管理团队、亚太会计师联系和沟通,催促其提供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并配合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
2、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告知第二届管理团队、亚太会计师拒不配合本次事项相关工作的法律后果,及时争取取得年报编制的相关资料,并尽快完成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同时将与地方证监局、股转系统公司、主办券商进行沟通;
3、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将就公司本次事项向股转系统公司和地方证监局及时进行汇报,如相关机构和人士存在失职行为将进行举报。在监管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公司希望提出特殊事项延期披露年报申请,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披露年报争取工作时间和监管处罚豁免;
4、公司第三届管理团队拟制定法律应对方案,并保留对公司第二届管理团队、亚太会计师等责任方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且在必要时就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失职行为进行追究,要求其向公司及全体股东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责任;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进一步采取必要的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1-021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文本。
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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