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5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1193 证券简称:新健康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核查意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9),现对该公告作出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原公告中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在第三个限售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未设置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股权激励的考核目的已实质达成,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更正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目的,结合部分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或者担任公司监事的事实,经公司与相关激励对象沟通并协商一致,公司将回购并注销其于离职后或者担任监
公告编号:2024-007
事后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其持有的第三个限售期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他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更正内容所涉及事项为变更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已审议通过的议案,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更正后)》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
特此公告。
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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