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四年四月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等相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主办券商”)作为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健康成”)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意见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名核心员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意见。2021 年 11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名核心员工》。
2021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和股转公
司信息披露平台,在公司内部就提名核心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包括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2021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
开 2021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核心员工》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提名核心员工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2021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因 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内容需要调整,2021 年 12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调整后的《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明确意见。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前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 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业绩指标均不符合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共计 1,000,000 份按规定由公司予以注销。公司监事会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注销 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公告》,第一
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共计 1,000,000 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4 日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期权简称及代码:新健 JLC1、850029
(二)注销原因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拟对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驶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中“(三)公司业绩指标”规定,第二个行权期,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应不低于 2.3 亿元;2023 年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不低于 4,200 万元。此处净利润指标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且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告》的公告,经审计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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