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王蔚松、郭平、张邦龙作为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 2 次。公司 2020 年度所有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1-014
2020 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王蔚松 5 5 现场
董事会 郭平 5 5 现场
张邦龙 5 5 现场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2020 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1-014
3、2020 年 9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进一步确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数量及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考察及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利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期间现场考察公司,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
公司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保证我们享有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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