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4-29 21:15:18 股吧网页版
汇通控股:会计政策变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公告编号:2021-021

——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照法律、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1-021

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