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10 17:26:22 股吧网页版
汇通控股: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0


公告编号:2022-003

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2022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提出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具体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王保先生针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2-003

(一)回购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2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出席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回购数量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股票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交易

公告编号:2022-003

手续费、资金成本,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孰高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并签署协议确定。

(四)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异议股东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指定邮箱 wang_yuxia@conver.com.cn。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 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 (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公司,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履行期限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通过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方式解决。

(五)特别提示及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公告编号:2022-003

联系人:王玉霞

联系电话:0551-6384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