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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0 17:29:33 股吧网页版
汇通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0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1204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经营战略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

公告编号:2022-004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事项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蔚松 郭平 张邦龙

2022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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