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6 18:01:36 股吧网页版
公司一部【2024】第416号关于对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关于对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416 号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制药)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你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65,369,870.00元,同比增长3.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29,334.51 元,同比下滑 77.42%,毛利率 31.26%,同比下降 3.69 个百分点,你公司解释称因市场竞争、集采政策导致主要产品紫杉醇销售单价下降,进而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
你公司 2023 年期间营业成本 113,670,261.21 元,同比增长 9.05%,销
售、管理及财务费用合计 37,044,555.09 元,同比增长 17.47%。

请你公司:

(1)结合政策因素、行业趋势、市场环境及主要产品价格、成本及销量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市场竞争及集采政策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结合期后外部环境、市场开拓及经营状况说明利润下滑趋势是否延续,是否导致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具体成效;

(2)列示营业成本的明细结构,说明营业成本、期间费用中主要项目的核算内容及变动原因,解释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成本核算及费用归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跨期情形。

2、关于应收账款

你公司 2023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9,165,697.97 元,较上年年
末余额增长 66.91%,其中 1 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2,225,306.69元,占比 89.97%,你公司解释称应收账款账期一般在 1-3 个月,因年末公司新产品逐步投产销售,增加了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从业务分类来看,你公司本年新增制剂产品销售,产品品类为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剂,2023 年销售收入 1,062,803.87 元。

请你公司列示主要“新产品”名称、功效、获证时间、生产周期、客户结构、产销量及销售金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及占比情况,说明你公司为打开销路、争取份额采取何种销售策略,新产品信用政策较原有产品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确认时点是否准确,期后是否正常回款。

3、关于资产减值

你公司 2023 年资产减值损失-2,532,397.57 元,去年金额为
-132,911.50 元,增加原因为补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3 年末存货账面余额 205,621,843.42 元,计提跌价准备 2,532,397.57 元,未对原材料、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2023 年末生产性生物资产“红豆杉”账面余额 86,014,931.78 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 15 年,预计净残值率为 5%,报告期内计提折旧 5,447,612.34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请你公司:

(1)说明补充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明细、库龄结构、减值原因及发现减值迹象的时间、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以前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解释本期未对原材料及在产品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
(2)说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类别、特性、数量、单价、种植地点等,说明对其减值测试过程及选取的主要参数,未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4、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

你公司 2023 年研发支出 28,804,712.75 元,同比增长 99.29%,其
中资本化支出 15,821,121.87 元,资本化率为 54.93%。你公司年报披露称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剂自 2019 年起资本化,本期获得生产批文,前期资本化支出 8,528,517.49 元全部转无形资产;其余 10 个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均为“合成工艺研发”类项目,资本化时点均在本期内,资本化具体依据涉及“研发专题会议认为工艺具备申请发明专利的条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料药登记《受理通知书》”等。
请你公司结合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主要研发项目立项时间、研发模式、研发目的、研发内容、进展节点等,说明不同项目资本化的依据、资本化时点的差异情况及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相关规定。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前将有关说
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