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9
证券代码:831207 证券简称:南方制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
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提名罗根权、陈璐等 2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名单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公告
栏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综上,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对董事会提名的 2 名核心员工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所包含的信息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一致同意认定董事会提名的 2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9
查意见
(一)公示情况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通过
公司公告栏向全体员工对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上述对象无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众公司办法》、《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公众公司办法》、《监管指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预留权益授予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同时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12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福建南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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