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3
关于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保荐代表人:武佩增、耿智霞
其他辅导成员:李世强、吴睿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本期辅导方式:本期辅导以电话、微信会议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就辅导对象在辅导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协助提出解决方案。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跟踪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跟踪发行人生产经营、公司治理、财务规范等方面规范运作的情况。
2、督促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敦促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理顺部门设置和人员管理,提高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仍处于业务转型期,受宏观经济下行及疫情因素影响,发行人的新业务推广受到一定影响,已提请公司结合当前实际业务环境,在维护主要客户及传统业务有序发展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业务布局,保证公司经营稳定。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实控人杨耀党先生、赵金茹女士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
部分股份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2022 年 3 月 7 日被司法冻
结,合计冻结金额 1,809.61 万元。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是杨耀党、赵金茹与株洲中车时代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中车时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民事合同纠纷。目前,公司的各项业务均能正常开展,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辅导机构将对相关股份冻结情况予以跟踪关注。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保荐代表人:武佩增、耿智霞
其他辅导成员:李世强、吴睿
(二)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
辅导机构计划在后续辅导期间继续安排辅导对象学习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辅导对象的董监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深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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