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12
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打造公司品牌化、规模化、破区域化、专业化、资本化联动发展,实现“一体两翼”经营战略,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向无锡诺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诺信”)投资 500 万元,其中 373.43 万计入该公司注册资本;同时公司拟另外出资 500 万元收购该公司原股东王迅持有的无锡诺信97.51 万元股权,该投资及收购完成后,鑫安利公司持有无锡诺信股权 470.94 万元,占比 51%。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284,444,331.25 元,净资产总额为
225,414,020.65 元。该标的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26,142,029 元,净资产 10,669,900 元。本次交易按照标的公司资产计算,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总资产 9.19%,占净资产的 4.73%。
公司经核查 12 个月内累计交易情况,应以 2018 年末经审计数据为核算重
大资产标准。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收购河
北东铭卫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本次交易按照账面值计算,占总资产比例为 1.22%,占净资产比例为 1.33%。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公司拟以
1800 万元投资控股上海赛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本次交易按照投资金额计算,占总资产比例为 6.33%,占净资产比例为 7.99%。
经合计,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交易占总资产比例为 16.74%,占净资产比例
为 14.05%。故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公司投资无锡诺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并收购其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
业务。
(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无锡诺信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南湖大道 503-4,4-2、4-3
注册地址:无锡市南湖大道 503-4,4-2、4-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讯
实际控制人:王讯
主营业务:生产安全评价(评估)服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估;环境检测;农林业土壤检测;食品检测;生活垃圾检测;城市污泥检测;肥料检测;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检测及分析技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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