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6
证券代码:831212 证券简称:耐磨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和昆钢财务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风险处置预案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关于和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与云南昆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的关 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办理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特制订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 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金融业务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公司董事长任组 长,为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副组长, 组员包括副总经理、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风险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
责实施日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由财务部部长任组长,成员包括资产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
第四条 风险处置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方案,全面负责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一旦财务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风险,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 领导小组应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关注财务公司经
营情况,并从控股股东及其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等多渠道方式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三) 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的措施,
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四) 工作小组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 风险防范与信息披露
第五条 公司建立金融业务风险报告制度,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以定期或临时的形式向董事会汇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一) 针对合规风险,查验财务公司是否具有有效《金融许可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具备相应业务资质,基本财务指标是否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能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 针对财务公司业务风险,公司应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经审计
的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风险评估报告
至少包括财务公司及其业务的合法合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情形、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双方开展金融
业务情况等内容。
(三) 为保障资金安全性,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第六条 当财务公司出现存款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财务
公司、控股股东或监管机构多渠道方式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七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资金往来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
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
第八条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期间,财务公司出现下列规定的任一情形
时, 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需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业务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出现违反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关于资产负债比例
要求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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