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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0 19:44:02 股吧网页版
中林股份: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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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0130 号

致: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中林

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参加中林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中林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

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中林股份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中林股份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网站
(www.neeq.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4 月 1 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9 日 10:00,会议地点位
于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15:00-2024 年 4 月 9 日 15:00。

2024 年 4 月 9 日 10: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披露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9,817,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5%。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9,817,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5%。

上述股份的持有人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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