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7
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由深圳市佳保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佳保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发起设立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佳保安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城1标段1栋C座
3003、3004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41,001.00元。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7,041,001.00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与人为善,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安全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范围: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业园区消
防风险评估;工业园区建筑安全风险评估;消防安全隐患评估、排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企业培训(不含保安、认证、安全培训机构及面向社会招生教育、职业培训办学机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技术咨询、二级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与评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公共安全咨询、评估;应急技术服务、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与应急管理服务;安全教育培训;建筑消防设备的检测与安全技术服务;图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消防安全评估服务;消防、防雷、电气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经营范围:企业安全管理咨询(不含认证咨询);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策划、安全生产会议展览咨询;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评估与建筑工程质量评估;工程咨询;工程第三方评估与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物业服务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
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每股金额:1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041,001.00 股,发起设立时,公司各发起人的名称
(或姓名)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所持股数(万股)
1 徐卫东 净资产折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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