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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2 15:32:30 股吧网页版
点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831235 证券简称:点米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中三路 5 号国人大厦 B栋 601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蒋忠永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蒋忠永定向发行股票,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8,650,519.00 股(最终认购股数以发行对象实际缴款为准),发行价格为每股 2.89 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999,999.91 元(最终认购金额以发行对象实际缴款为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董事蒋忠永为本次发行对象,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
定,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为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仅用于存放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公司将与以上主体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了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方案,准备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次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文件、发行申请文件),答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反馈事项,修订、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请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专业服务费用等事宜;

3、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批准、签署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并具体负责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股本结构变更登记工作;

4、授权董事会向监管部门申报文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5、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6、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的需要,办理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上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章程》中并未对在册股东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本次股票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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