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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8 15:34:59 股吧网页版
祺景光电: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18


公告编号:2021-035

证券代码:831240 证券简称:祺景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景光电”、“公司”),住
所:上海市嘉定区兴贤路 1368 号 3 幢 2041 室。

杨新宇,男,1968 年 7 月出生,时任公司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股份回购违规、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35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要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14 日。截至回购期限届满,公司未开立回购专户,未及
时披露回购进展及结果公告。公司于 8 月 12 日披露了《回购结果公告(补发)》。(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能及时进行回购并披露相关公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董事长杨新宇未能保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按露规则》)第三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新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将进行深刻反省,充分吸

公告编号:2021-035

取教训,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173 号)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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