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07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1240 证券简称:祺景光电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基于自身经营及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行业环境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等内外部因素,为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公司经营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
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于 2023 年 3月 24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1098 号),同
意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过程中,有 1 名异议股东东营鹏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东营鹏畅”),其持有公司股份 364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72%,
东营鹏畅在 2022 年 12 月 5 日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对公司终止股
票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但会后未能按照公司要求提供相应原件资料而被认定弃权票。
公告编号:2023-005
东营鹏畅在股票回购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了要求以 1800 万元人民币回购名下全部股票的回购申请,该诉求大幅度超出其初始股权投资成本 105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经过反复协商后仍未能与其达成一致。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向东营鹏畅发
送了《关于祺景光电终止挂牌异议股东股票回购申请的最后通告》,告知其如未
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 24 点前按照公司股票回购定价标准 1050 万元人民币发来
正式回购申请,将视其放弃此次股票回购权利”。截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24 点,
公司未收到东营鹏畅符合上述要求的股票回购申请。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同时,公司将结合行业市场环境,持续加深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加大行业市场开发力度,积极推动公司后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敏
联系电话:021-64683135
邮箱:min.shao@visionmax-sh.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 1688 弄 33 号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祺景(上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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