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6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1241 证券简称:博峰新业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2-004
2、未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
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无异议股东回
购其股权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
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和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控股股东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格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每股净资产较高者,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应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协调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至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爱芬
联系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通讯路89号
联系电话:13899566183
公告编号:2022-004
特此公告。
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3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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