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1241 证券简称:博峰新业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方田树泉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后,该项表决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田树泉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前进小区58幢75号
(二)关联关系
田树泉先生,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19-008
持有公司股份6,099,800股,占总股本的29.05%。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已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是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田树泉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分行的借款进行关联方担保,担保金
额为1000万元,担保期限2018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0日。
2、田树泉为公司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的借款进行关联方担
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担保期限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5月30
日。
3、田树泉为公司向克拉玛依金龙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进行关联方
担保,担保金额为200万元,担保期限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
26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满足了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未占用公司资金、未损害公司利益,关联方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08
《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新疆博峰新业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偶发性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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