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特辰:海通证券关于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2
海通证券
关于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通证券作为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其他(公司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破产重整 否
申请的裁决)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收
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4)粤 03 破申 29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收到破产重整通知的提示公告》(2024-017)。
2024 年 8 月 16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
孙建顺对被申请人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2024)粤 03 破申 299 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能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已触发强制摘牌条件。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仍将积极和公司沟通,及时披露后续情况及重大进展。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情况,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 03 破申 299 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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