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目 录
一、《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之“1-27 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说明......第 1—2 页
二、北交所发行上市财务指标的主要规定及公司选择情况……… 第 2—3 页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指标满足上市条件...... 第 3—4 页
四、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第 4—7 页
五、审阅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差异情况...... 第 7—7 页
六、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4 号)等相关规定对 2021 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披露信息的影响......第 7—9 页
七、附件...... 第 10—13 页
关于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重大事项之核查意见
天健函〔2024〕315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北证公告〔2023〕2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北证公告〔2023〕19 号)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披露《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49 号)及重大事项进行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之“1-27 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之“1-27 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相关规定涉及的重大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未出现重大媒体质疑事件,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等突发事件,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二) 公司不存在涉及公司主要资产、核心技术等诉讼仲裁的情况,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等情况。
(三) 公司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权属纠纷。
(四) 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五) 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六)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披露 2023 年一季度审阅报告;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披露 2023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 2023 年 1-6 月
审计报告及 2023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2024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了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均按照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公告以外,其余重大事项临时公告主要为董事会提议召开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等公告,不存在前述第一至六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相应信息披露要求,或者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的公告。
公司未出具盈利预测,不存在披露及调整盈利预测的情况。
(八) 公司因申报材料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申报基准日,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提交因财务报告过期中止北交所上市审查的申请,并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中止审查。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提交恢复审核申请,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北交所业务审核系统中审核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终止审核的情形。
(九) 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相应信息披露要求,或者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北交所发行上市财务指标的主要规定及公司选择情况
(一) 北交所发行上市财务指标的主要规定
1.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1.2 规定:“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三)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
……
(五)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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