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1255 证券简称:佳和电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8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3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周华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监事周华山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
公告编号:2024-042
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05,704,485.0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7,726,735.14 元。
为了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兼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现有总股
份 58,395,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85
元(含税),预计派送现金 4,963,575.00 元,除上述现金分红外,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杭州佳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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