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20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1265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告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2023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371 号),同意公
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21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挂牌公司应制定合理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等方式对股东权益保护作出安排,已获同意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除外;”公司属于该除外情形,因此无需制定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告编号:2023-020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公司股票的登记、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聃
联系电话:0713-5109596
邮箱:831265@hbhypharm.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 8 号
五、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告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 号)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函【2023】371 号)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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