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证券代码:831270 证券简称:宇虹颜料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宇虹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 。
预期时间为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270 宇虹颜料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德州市天衢工业园果园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2 年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6,113,596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115,635.07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预计 2023 年度,公司自关联方山东鄄城南港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不超过 300 万元,自关联方扬州市琦彩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不超过 700 万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秦正玉(扬州琦彩、鄄城南港实际控制人秦正琦之兄))。
(八)审议《拟接受德州市宇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预计2023年度,向德州市宇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借款累计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利息不高于6.43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德州市宇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陈雪(宇虹投资董事兼总经理刘平之女)、陈都民(持有宇虹投资 8.33%股份)、李连云(陈都民之妻)、郭婷婷(宇虹投资董事郭志刚之女)、吉霄军(持有宇虹投资 9.04%的股权)、李金柱(宇虹投资董事,持有宇虹投资 8.33%的股份)、崔春梅(宇虹投资董事,持有宇虹投资 6.74%的股份)、
田正亮(宇虹投资董事崔春梅之夫)。
(九)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效期内购买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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