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6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1271 证券简称:燎原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及减少公司挂牌维护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程序。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继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同时公司将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不断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
公告编号:2022-004
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已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并将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为了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拟于终止挂牌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的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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