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6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31271 证券简称:燎原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批准,由 具体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批准,由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 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
体落实和实施。 体落实和实施。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
安排。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定合理的投
资者保护措施,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
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
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
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
公告编号:2022-006
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因而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燎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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