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5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1275 证券简称:睿泽科技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睿泽恒镒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达到行权
条件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睿泽恒镒科技股份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1284 号),公司 2023 年净利
润增长率未达考核目标,因此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要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达到行权条件股票期权。
北京睿泽恒镒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左新宇、占小平、袁皓
2024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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