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16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1280 证券简称:兴恒隆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厦门兴恒隆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9月1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于厦门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2,500万元的基本额度授信。公司控股股东王红艳、公司股东陈谦为本次授信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不超过2,5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王红艳女士、陈谦先生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东安三里5号
(二)关联关系
王红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陈谦与王红艳
公告编号:2018-035
系夫妻关系;陈谦为持有公司19.99%股份的股东,王红艳为持有公司50.92%股份的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股东王红艳、陈谦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王红艳、陈谦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个人最高额保证,能够解决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此次担保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厦门兴恒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厦门兴恒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兴恒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