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1 16:09:50 股吧网页版
迈科智能: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1


证券代码:831284 证券简称:迈科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珠海迈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迈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珠海迈越”)拟转让其持有的参股公司四川迈科微联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迈科微联”)3%的股权,该股权投资成本为 1,200 万元,现转让价格为 1,200 万元,受让方为缪克良控股的珠海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迈越拟转让其在投的嘉兴星空永明投资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空永明”)中的 800 万份额,星空永明投资标的为四川迈科微联医疗科技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 800 万元,受让方为缪克良控股的珠海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股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和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1,365,117,800.06 元和 733,880,351.4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迈科微联的总资产为 16,122,684.37 元,净资产
为 10,817,697.98 元,迈科微联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8%和 1.4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星空永明的总资产为 13,000,748.18 元,净资产
为 12,867,948.18 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95%和 1.75%。

综上所述,珠海迈越出售上述股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公司在最近连续 12 个月内无同一或相关资产的出售情况,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四川迈科微联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股权暨关联交易》及《转让嘉兴星空永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份额暨关联交易》两项议案,会议出席董事 5 人,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缪克良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珠海迈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86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386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及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

法定代表人:缪克良

控股股东:缪克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