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2 17:31:27 股吧网页版
公司一部【2024】第314号关于对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2


关于对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314 号
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启奥科技)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营业收入

你公司主营业务为血液行业提供智慧化软件研发、信息服务、数据安全和系统集成服务,主要客户为各地血液中心等机构。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 143,627,623.85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36%,你公
司 2022 年及 2021 年营业收入分别下降 13.17%和 3.15%。报告期内,
你公司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145,323.44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48.60%;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506,056.79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48.24%。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情况、产品销售情况、行业竞争格局等外部因素,以及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内部因素,说明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存在较大波动的风险,是否对你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结合在手订单情况、经营计划、市场变化趋势、报告期内合同数量、合同金额、执行情况等说明公司未来减少亏损或扭亏为盈的发展战略或计划安排。

2、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58,820,457.64 元,上年末余额为 0 元,你公司解释原因为购入先河环保(300137.SZ)股份导致。报告期内,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067,866.73 元,上年同期为 0 元,你公司解释原因为持有的先河环保股份年末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导致。经查询,你公司买入先河环保后成为该公司前五大股东。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本年度大额购入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原因、持有目的及合理性;结合公司相关业务具体流程和内控措施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已履行审议程序;说明先河环保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结合买入前后先河环保股价变动情况,说明公司是否配合其进行市值管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结合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说明你公司针对该类波动性较大金融资产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或者风险应对措施。

3、关于存货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 24,968,956.23 元,较上年末余额增长 48.55%,你公司解释原因为报告期末在实施中项目增加,导致期末存货中在建项目成本增加;你公司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项目余额

为 21,256,651.77 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请你公司:

(1)按项目列示合同履约成本主要内容、主要客户、履约进度、预计完成时间、已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情况,并结合业务模式、合同期间、结算期间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本年度合同履约成本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上述情况及存货跌价准备的测试过程,说明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判断是否谨慎,判断依据是否充分。
4、关于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7,844,724.98 元,你公司解释变动原因为出售原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科奥辉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奥辉)11.43%的股权,失去中科奥辉控制权,作为联营企业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所致。根据你公司披露的资产出售公告,你公司曾持有中科奥辉 60%股权,2023 年 11 月,你公司将其拥有的中科奥辉 11.43%股权及相关的全部权益转让给黄韶辉,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92.00 万元。天眼查信息显示,相关股权处置完成后,你公司仍持有中科奥辉 48.57%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请你公司:

(1)说明出售中科奥辉的原因及必要性、股权处置收益情况,失去中科奥辉控制权对公司业务、财务的具体影响;中科奥辉股权出售前后公司持有的表决权比例、派驻董事变化情况;

(2)结合中科奥辉经营业务、人员、相关渠道、经营经验、是否派驻董事及拥有的股份比例及表决权比例等方面,根据控制定义的三项基本要素,逐项分析说明出售中科奥辉股权后,公司判断失去控制权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前将有关
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