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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7 19:54:48 股吧网页版
启奥科技: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之合法合规性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7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



合法合规性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

2024 年 10 月

目 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意见......1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4
三、关于回购价格合理性的意见......5
四、关于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可行性的意见......7
五、回购对挂牌公司层级的影响......8
六、其他应说明的事项......8

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奥科技”、“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挂牌,证券代码:831287,证券简称:启奥科技。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启奥科技的主办券商,负责对启奥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财达证券对启奥科技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就本次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意见

(一)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至本合法合规性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方式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经核查,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公司股票交易方式为做市交易,公司本次回购拟采用做市交易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股票。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3.59 元/股,公司股票存在收盘价,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规定,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后,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3,000,000 股,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3538%-5.5897%,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6 元/股,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层面,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2,602,109.99 元,交易性金融资
产 41,914,220.94 元,应收账款 96,642,496.72 元,其他应收款 6,043,317.63
元,资产负债率为 35.70%,流动比率为 1.36。母公司报表层面,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9,019,936.36 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41,914,220.94 元,应收账款71,013,046.35 元,其他应收款 19,898,607.09 元,资产负债率为 34.95%。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公司流动资产为 235,522,442.18 元,总资产为 512,042,215.31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29,226,052.79 元,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占公司流动资产、总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74%、5.86%、9.11%,公司自有资金预期能够满足本次回购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本结构较为合理,公司实施本次股份回购预计不会对挂牌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后公司仍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实施后,挂牌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四)关于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合理的说明

根据启奥科技《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回购实施期限等情况安排如下:

1、回购规模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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