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0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1290 证券简称:金达照明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帐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账面已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本次公司拟核销的应 收款项共计 3,368.97 万元。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涉及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实际情况,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决策程序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
公告编号:2021020
销。核销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
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的事实真实反
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
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
销,核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
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决议程序
合法,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
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核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
(二)《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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