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4
公告编号:2021025
证券代码:831290 证券简称:金达照明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展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贷款续期情况概述
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
江支行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展期协议号: HT2021110100000248HT2021110100000249、HT2021110100000250、HT2021110100000251、HT2021110100000252),贷款展期金额 10,650 万元,展期 1 年,即
贷款展期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本次贷款展期,公司以自有房产、土
地使用权及租金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庾健航及保证人庾健昆、史佛兰、李巧燕、庾逸升为上述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江支行同意予以展期。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11 月 0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江支行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1025
三、贷款续期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贷款续期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贷款续期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续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期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广东金达照明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银行贷款展期协议。
广东金达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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