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831292 证券简称:ST 汇华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董事胡圣云因在国外、秦立德因因病未参会,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30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292 ST 汇华 2023 年 5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王承斌、赵宸梓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
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 2022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跟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和《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五)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
虑公司 2022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七)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汇智光华(北京)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21,990 万元,未弥补亏损-2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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