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4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1300 证券简称:同创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4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4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海力财富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
冯振山 其他(股东) -
谷才宝 其他(股东) -
武强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海力财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集团”)于 2015 年承接非关联自然人林型艺对同创股份负有的债务本息 22,166,666.67 元,约定由海力集团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向同创股份清偿相关债务。2015 年 7 月,海力集团自同创股份拆
借款项 350 万元。同创股份按月计提应收海力集团上述款项的利息。海力集团对同创股份的资金占用,占用资金尚未归还完毕,最高占用余额为 25,742,063.0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95%。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海力集团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同创股份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 年 12月 26 日发布)第十四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2013 年 2 月 8 日发布,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冯振山对资金审批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时任财务负责人谷才宝对资金审批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武强对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海力集团、同创股份、冯振山、谷才宝、武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暂时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9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暂时没有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以后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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