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10 16:08:19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09

- 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47号
关于对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
监管措施的决定
当事人:
山东同创汽车散热装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股
份或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经济技术开
发区。
沈士凯,男,1971年10月出生,公司时任董事长。
武强,男,1979年12月出生,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同创股份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同创股份因合同纠纷于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被中
国银行宁阳支行、齐鲁银行宁阳支行、宁阳农村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宁阳支行起诉至法院,涉及金额合计2,300万
- 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1.03%;同创股份因
合同纠纷于2022年2月被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起诉至法院,
涉及金额合计4,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78.30%。针对上述重大诉讼及相关进展事项,公司未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2022年4月21日补充披露。
同创股份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信息,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规则》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
规。
董事长沈士凯、董事会秘书武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6.1条
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
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同创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沈士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武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业务规则》 《信息披露细则》等业务规
则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
- 3 -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
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
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
库。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
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5月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