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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18:31:04 股吧网页版
迪尔化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831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0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通过了
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 3 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中国证
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符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符合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二)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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