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8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1313 证券简称:中超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11 点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23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313 中超新材 2023 年 1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陈友福、林晖、任志勇。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拟向南京银行、交通银行、
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公告编号:2023-023
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整(包含已取得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四)审议《关于增加预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陈友福、林晖、任志勇。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二)(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代理人代 表个人股东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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