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9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1313 证券简称:中超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友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6,2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9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林晖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5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秀峰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德鑫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杜建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杨培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公告编号:2024-004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任志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盛海良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栗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兰超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叶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朱玉花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孔维民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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