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1
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1313 证券简称:中超新材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55.56%。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0,0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权人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陈友福持有公司股份 6,22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6.91%。在本
次质押的股份中,4,665,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55,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质押登记,
质押权人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陈友福以上述股权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
公告编号:2024-028
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江苏中新电材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0,000,000、55.56%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50,000,000、55.56%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50,000,000、55.56%
股东姓名(名称):陈友福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6,220,000、6.91%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4,665,000、5.18%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6,220,000、6.91%
三、备查文件目录
《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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