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25
证券代码:831315 证券简称:安畅网络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上海安畅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业务发展情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 拟将参股子公司江苏微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微盛”)5%的股权进行转让处理。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江苏微盛的 3%股权。(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2 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1,080,254.03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人民币 44,943,222.77 元。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约为 11.77%,本次出售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31.71%,未达到上列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手方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与公司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同一家公司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控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 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 交易对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35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35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沈丹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
注册资本:600,000,000 元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若交易标的不止一个可手动添加相关内容)(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江苏微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江苏无锡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出售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综合考虑了参股公司的净资产及其经营状况,双方江苏微盛协商确定。本次出售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态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以人民币 14,250,000元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江苏微盛 5%的股权转让。交易协议自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确定, 过户时间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时间为准。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是公司从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所做的决定,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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